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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欧盟CEP与中国CDE注册验证依据核心差异解析

tangxie520 FDA认证资讯 2025-06-04 30 0

欧盟CEP(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与中国CDE原料药登记(原辅包备案)在产品验证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法规框架、验证范围、数据要求三个维度。

欧洲药典

一、法规框架与监管逻辑差异:

维度欧盟CEP(EDQM)中国CDE(NMPA)
核心法规欧洲药典(EP)专论 + EDQM CEP指南《化学原料药登记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ChP)
监管逻辑证明符合EP标准(质量“技术护照”)关联审评(绑定制剂上市许可)
证书性质独立证书,全欧盟通用登记号(A/D/I状态),依附于制剂审评


二、验证依据的核心差异:

1. 工艺验证(Process Validation)

要求欧盟CEP中国CDE
批次要求至少3批中试规模(可接受非商业化批次)强制3批商业化规模(与上市生产一致)
最差条件验证强制评估(Worst Case)推荐但非强制(除非高风险品种)
持续工艺验证(CPV)要求上市后持续监测(如年报提交趋势分析)未明确要求,但需年度质量回顾(APQR)

案例:某API企业CEP申报使用200L反应器数据获批,但中国登记因未提供2000L商业化批次被发补。


2. 分析方法验证(Analytical Method Validation)

参数欧盟CEP中国CDE
专属性强制强制降解试验(酸/碱/氧化/高温/光照)强制降解试验要求相同
检测限/定量限需EP对照品验证接受中检院对照品或EP/USP对照品
系统适用性严格按EP专论设置(如色谱柱塔板数、拖尾因子)遵循ChP通则,接受企业内控标准

Analytical Method Validation

3. 稳定性研究(Stability Studies)

要求欧盟CEP中国CDE
长期条件25℃±2℃/60%RH±5% 或 30℃±2℃/65%RH±5%25℃±2℃/60%RH±5%(气候带I/II)
加速条件40℃±2℃/75%RH±5%40℃±2℃/75%RH±5%
运输稳定性强制模拟运输条件(振动、温度循环)仅高风险品种(如生物制品)要求


三、杂质研究要求对比:

项目欧盟CEP中国CDE
遗传毒性杂质遵循ICH M7,需毒理学评估+控制策略同要求,但接受中文文献数据
未知杂质鉴定阈值≤0.10%(EP标准)鉴定阈值≤0.15%(ChP标准)
残留溶剂严格按EP专论控制(如甲醇限300ppm)遵循ICH Q3C,接受企业论证的合理限度

Stability Studies

四、生物制品原料药特殊要求:

要求欧盟CEP中国CDE
病毒清除强制3步正交清除步骤(层析+纳滤+低pH)至少2步有效步骤(需提供缩小模型验证)
宿主蛋白残留需≤1-10 ng/mg(根据产品风险)需≤4-100 ng/mg(参考《生物制品残留DNA检测指南》)
工艺相关杂质强制检测核酸酶、抗生素残留要求相同,但接受不同检测方法(如ELISA替代qPCR)


五、协同策略:如何满足双报要求?

1.工艺验证批次:

同时进行中试批次(供CEP)与商业化批次(供CDE),共享核心数据。


2.分析方法:

采用EP与ChP双重标准(如检测限取二者严格值)。


3.杂质控制:

制定全球统一标准(如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按ICH M7执行)。


六、总结:差异本质与应对逻辑

维度欧盟CEP中国CDE
核心理念标准符合性(符合EP即推定安全)实际生产一致性(强调商业化工艺)
数据重心药学数据深度工艺真实性+生产现场合规
监管倾向文件审评为主文件+现场检查并重


应对建议:

CEP优先:以EP标准为基础准备数据包,补充中国要求的商业化批次与现场核查文件;

CDE优先:按NMPA要求完成工艺验证,同步优化数据以匹配EP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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