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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化和低酸罐头食品 (LACF) 企业FDA注册和工艺备案

tangxie520 FDA认证资讯 2021-06-17 2010 0

食品FDA认证注册和流程备案:

      所有在美国的低酸和酸化食品的商业加工商以及其他国家的所有向美国出口低酸罐头食品或酸化食品的加工商都必须向FDA注册其加工厂。批发商、进口商、分销商、经纪人等无需注册和归档流程。但是,他们必须确保他们所代表的加工公司遵守所有注册和加工备案要求。

酸化食品FDA注册

酸化食品FDA注册:

酸化食品被定义为“低酸食品,其酸(S)或酸食品(多个)被添加;这些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豆,黄瓜,甘蓝,朝鲜蓟,花椰菜,布丁,辣椒,热带水果和鱼,单独或任意组合。


低酸罐头食品 (LACF) 是最终平衡 pH 值大于 4.6 且水分活度大于 0.85 的任何食品(酒精饮料除外),不包括最终平衡 pH 值小于 4.7 的番茄和番茄制品。


酸化食品 (AF) 是添加了酸或酸性食品的低酸食品,其最终平衡 pH 值为 4.6 或以下,水分活度 (aw) 大于 0.85。


      商业加工商在首次从事酸化食品 (AF) 或低酸罐头食品 (LACF) 的制造、加工或包装时,应注册并向 FDA 提交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进行加工的每个企业的位置、加工方法以及在每个企业中如此加工的食品清单(21 CFR 108.25(c)(1) 和 21 CFR 108.35(c)(1))。


从事 AF 加工的商业加工商应使用 FDA 2541e 表向 FDA 提供有关每种容器尺寸中每种酸化食品的预定流程的信息 (21 CFR 108.25(c)(2))。使用 Form FDA 2541d、2541f 或 Form FDA 2541g 进行工艺备案的类似要求适用于制造、加工或包装 LACF (21 CFR 108.


酸化食品FDA注册法规:

联邦法规第 21 条

21 CFR

第 21 篇,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21 CFR 108

酸化食品;密封容器中包装的低酸食品的热处理。

21 CFR 110

当前制造、包装或保存人类食品的良好生产规范。

21 CFR 113

热加工的低酸食品,包装在密封容器中。

21 CFR 114

酸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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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 - 联邦法规第 21 篇资料参考: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cfr/CFRSearch.cfm?CFRPart=172&showFR=1